媒体和诊所特别强调了这一运动,所谓的“变性”儿童所写的论述不承认自己被指定的性别,并且很早就断言自己“生在错误的身体里”或“虚假的身体里”。我们必须从这些孩子第一次提出将自己的名字改为自己选择的另一个名字的事实中吸取教训。我们将质疑这一向家庭、社会和法律机构提出的要求,为他们提供稳定而新颖的性别认同,从而引入一种有损于普通法的制度,该法将性别、姓名和亲子关系的指定视为一种声明,一种由那些负责为我们的世界带来新的说话生命的人的宣言。
临床证明,道路,这一事实促使我们重新考虑它,并质疑性别认同,一方面,性别认同似乎是从两性差异中“自然”推导出来的,另一方面,性别认同似乎来支持它、强化它,并将它铭刻在象征的大理石上。
人们经常就这个问题质疑精神分析和精神分析学家,他们要么是俄狄浦斯神庙的守护者,要么是最肆无忌惮的道德自由主义的传播者。
在儿童研究所和弗洛伊德领域,我们的道路是将弗洛伊德和拉 伊朗电报数据库 康开辟的道路与我们的实践、我们的诊所进行对比。它们仍然有意义吗?它们是否能为孩子、他们的父母和教育者面对的障碍、尴尬和情绪提供有价值的答案?
我从四个角度提出了关于“性别差异”的观点,这些观点取自弗洛伊德和拉康的著作,这要感谢 J.-A. 米勒的著作,特别是他的著作《享乐的六种范式》[1]。
观点一是弗洛伊德在1910年所写的《性论三论》[2]的前言中提出的。他表达了自己的愿望,“这本书很快就会过时,因为它曾经带来的创新将被普遍接受”。但在 1915 年和 1920 年的两篇序言中,他指出这个愿望并未实现,而且他的性理论的接受度分为两派,一派指责泛性主义,一派肯定抵制他的这一部分发现。他将性因素引入普遍话语,事实上,这是一种无法被“普遍承认”的新奇事物。新颖而独特,这就是性在分析治疗中呈现时的真正特征。主体从童年开始就对这种新奇因素和这种独特因素采取的立场,为主体引入了其绝对差异的萌芽。这对于治疗来说是根本,对于文明来说也是根本,因为这意味着差异并非源于种族隔离,而社会产生的所有其他差异并非如此。 |